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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公告
2022-01-04 09:08

111年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公告

申請貸款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但已【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】。
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十五年(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11/01/14日止)。
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
受理申請期間:110/12/30(星期四)至111/01/14日止(星期五)

受理申請機關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

受理申請方式:臨櫃、網路、郵遞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貸款內容:
貸款額度:每一被保險人最高貸款金額十萬元。
貸款期間:三年。

有關本貸款相關詳細內容,請詳閱勞工保險局網站: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20185.html